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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活三农融资助推农户增收”的对策建议

  为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县政协组织经济委部分委员于4月中旬开始,就如何激活"三农"融资,助推农户万元增收开展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到县内部分乡镇和金融部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农业企业、种养大户、村民和金融部门的意见,并赴丰都、万盛等区县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三农"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信贷融资总量偏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竞争力弱、比较效益低等因素的制约,各层面对农业的投资行为异常谨慎。银行为加强风险控制,层层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在吸走农村大量闲散资金的同时,削弱了对农村地区的资金供应,使农村中小企业、农户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投入总量与占比明显偏低。截止3月,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87.7亿元,贷款余额39.6亿元,其中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仅4.5亿元,占 11.4%;涉农贷款不足20亿元,且很大一部分移用于非农产业,农业生产经营所占贷款比例明显偏低。从所调查的乡镇来看,今年一季度,辖区农业贷款额度同比下降了约10%.在农村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因其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但其风险控制和管理亟待规范。

  (二)融资风险保障体系缺失。一是农村金融征信体系不健全。政府对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少长远规划和持续推动,银行开展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工作乏力,农村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割状态,没有得到有效地采集整合,信用评级缺乏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二是融资担保平台尚未构筑。全县农村经济担保类中介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且市场化运作不够规范,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农业担保以及补助基金未设立,农业保险滞后,贷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三是贷款抵押担保物匮乏。由于农村土地性质等因素决定了已形成的资产大多不具有合法的抵押资格,全县有90%以上的农户、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等资产的确权登记,普遍缺少现行《担保法》规定的有效贷款抵押物品。四是少数农户和农业企业信用意识淡薄,逾期还贷、拖欠贷款、挪作他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财政"撬动"作用不明显。近年来,县财政从资金、项目和政策上不断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制定出台扶持农业融资优惠激励政策滞后,引导和激活社会各方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投入"三农"的力度不大。在资金的扶持投入上,也存在投资主体相对分散、重复投入、监管松散等现象,资金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佳,财政" 撬动"效应不足。

  (四)金融信贷服务滞后弱化。一是金融部门思想不够解放,服务创新意识不强。对涉农贷款方面,只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忽视分类指导和产品创新。二是贷款手续繁琐,程序复杂。不少农户反映,因受文化不高、常年外出务工、找担保人难、结婚证遗失、无担保物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及时完整提供贷款所必要的有效证件,加之实行层级审批,办理时间过长,利率无优惠,贷款成本普遍偏高。三是金融服务网点不足。信贷业务重点转向县城和中心集镇,农村原有金融服务网点萎缩,新建网点少,从业人员被精简,导致金融服务农村的功能弱化。

  二、激活"三农"融资,助推农户万元增收的对策建议坚持以"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银农对接、合作共赢"的思路,通过政策激励、市场调节、法制规范的作用,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构筑良性互动融资平台,应是我县激活"三农"融资,助推农户万元增收的有效之举。

  (一)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拓展"三农"融资渠道

  1、政策倾斜支持,加大融资考核力度。一是设立农户增收融资协调机构。成立以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农委、"万元办"、各金融部门参与的全县农户万元增收融资协调小组,负责对农户增收工程中全县农村融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二是完善惠农融资政策体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对应市委、市政府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在金融信贷等方面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时研究出台我县贷款贴息、担保业发展、金融信贷、激活民间资本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尤其是要研究出台对农村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普惠政策,为"三农"扩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提供政策支撑。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中的融资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对争取市上信贷支持、放贷总量及增幅、放贷户数、资金监管、银企对接帮扶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对金融部门和相关涉农部门进行奖惩。

  2、建立对接机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县、乡镇"万元办"牵头组织实施,论证、推荐、储备更多更好的农业项目供银行和担保机构筛选,向金融机构推荐生产经营好、发展潜力大、贷款风险小的优质企业和农业生产大户,以项目带动信贷资金投入。二是实行定期对接通报制度。组织安排县内各银行机构与一定数量的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结对帮扶,经常性地组织银行部门参观考察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及时让农户了解金融信息,让金融部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定期通报融资政策和涉农存贷款特别是新增农业贷款在全市所占份额等情况。三是将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创建信用村镇、信用社区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严肃查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银行信贷支农的信心;依托人民银行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覆盖人行、财政、工商、税务、公安、劳动等部门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联网共享,在全社会培育形成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机制。

  3、加大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注入。县级财政应把扶持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作为财政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积极争取市上以及国家级的各项"三农"融资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二是加大财政的投入。每年从财政中安排预算专项资金,与农业、国土、扶贫等项目资金整合,集中投入到增收工程上。同时严格把握支农资金的使用导向和投入重点,对于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对农业项目的扶持要以综合效益为标准,分步实行奖励性质的补贴政策,通过农户贷款贴息、提供生产资料、免费培训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方式,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发展,尤其是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产购销环节与农民利益保护的贴息政策;三是财政"撬动"社会资本注入。可试行建立政府、行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资基金,如成立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将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贷款担保、直接投资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涌入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放大政策性支农资金的投资效应。同时,针对我县农村存款量大、民间借贷活跃的现状,在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制定激励措施,激活农村民间资本参与,引导其通过借贷、参股、投资、捐助等方式,参与镇村产业发展、土地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业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学校、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农村建设领域。

  4、激活金融资本,促资本存量变融资增量。一方面,督促金融部门积极向其对口上级部门争取信贷指标和金融业务创新试点的优惠政策,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推进信贷机制创新。通过完善金融风险分散保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扶持小额信贷银行或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等措施,激活金融资本,尽量减少我县存量资金外流。

  (二)创新担保方式,建立融资风险保障体系

  1、设立政策性助农贷款担保基金。即政府出资建立担保基金,由县财政拔出专款给县农委设立担保基金,专项用于涉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担保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承贷银行按担保基金存入量,进行一定倍数的比例放大发放贷款。对逾期无法收回的贷款本息,由县担保基金和承贷银行按一定比例承担。

  2、鼓励和支持商业性担保业发展。一是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开展社会商业担保业务。出台优惠政策激励民间资本创办担保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为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承诺对新开办注册资金在一定规模以上且担保额度较大的担保公司,经县政府研究认可后可给予定额补助。可探索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官民合办担保公司的运作模式,引进重庆市农业担保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开展商业性的农村贷款担保业务,或者政府可通过担保基金注入一定资金入股,合伙开展商业性的涉农贷款担保业务,所得收益反哺于农业。二是创新担保贷款运行机制。可建立"担保公司为农户贷款担保、农户逆向为担保公司反担保、县级财政为担保贷款贴息、金融机构为农户高效放贷、保险公司为增收项目保险、相关干部为贷款监管担责"的"六位一体"担保贷款机制,农户用林权证、宅基地权证、土地流转合同等作抵押,经村、镇(街道)及"万元办"审查并出具介绍函,承贷银行按简便程序发放贷款用于产业发展。

  3、创新扩展农村担保物范围。按照中央和市级金融惠农相关政策规定,出台政策,试点操作,激活农村静态资产,依法明晰产权、经营权等事实法律关系,扩大农村融资有效担保物范围。对万元增收工程中需要贷款融资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经申报,可通过县农委、国土局、林业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7 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完善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具、农用车辆、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相关手续,使之作为有效担保物,降低金融放贷风险。

  4、助推农业参加商业保险。为应对农民增强抗御农业风险能力的客观需求,政府加强引导,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采取给涉农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参保农户一定的保费补贴,对农户万元增收项目和品种进行保险,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三)推进金融创新,强化银行服务"三农"功能

  1、加快金融产品开发创新。政府引导商业银行围绕农户增收工程,在继续实行农户小额信贷、实物抵押贷款的同时,不断开发符合农村现阶段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特点的诸如季节性收购、森林资源抵押、存货质押贷款以及专业大户生产经营、农民工创业等贷款品种,探索实行农户联保、企业联保机制,对农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可采取联保、订单质押、动产抵押、农机具抵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支持。

  2、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政府指导和协助县内各金融机构在人口和金融业务相对集中的乡镇恢复和增设金融办事服务网点,增加从业人员,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支服务"三农"融资的专业团队。

  3、创新金融贷款服务方式。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开辟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贷款绿色通道。改变金融授信"一刀切"的做法,分级分类设置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和信贷准入条件,简化手续,简化程序,实行一次授信循环贷款和限时审批办理等制度,降低"三农"贷款成本。二是增加信贷额度,贷款利率优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业企业、种养大户信用贷款额度上限可分别放宽到5万和50万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惠农利率政策,严禁擅自上浮。


来源:汉丰网 编辑:杨刚 原文链接:http://www.kaixian.tv/html/201102/11/29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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