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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从事与担保业务无关的业务
      近日,笔者从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融资性担保机构不能从事与担保业务无关的业务,已开展的与担保无关的业务必须限令在2月份之前整改到位。

      此次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是根据国家银监会、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开展的,主要内容是规范整顿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注册资金、机构名称、担保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规范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规范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人行、九江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为成员的规范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规范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规范整顿的具体要求,确定了规范整顿的时间节点。

      今后融资性担保机构不能从事与担保业务无关的业务,已开展的与担保无关的业务必须在2月底前整改到位;投资比例超过20%的部分必须在2月底整改到位;担保机构必须经过综合评价AA级以上(含)、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和财务报告审计,并要求各担保机构在规范整顿后抓紧时间积极开展担保业务。会后,各担保机构纷纷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省金融办的复审意见将本机构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九江新闻网讯 黄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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