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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盟融资担保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完成
   按照自治区金融办的要求,阿盟金融办根据《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阿拉善盟"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结合阿盟实际,经过认真调研分析,编制完成了《阿拉善盟融资担保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这标志着阿盟融资担保行业进入了规范经营、审慎监管的新时期。

  基本原则: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提供担保与提升信用相结合,有序竞争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积极扶持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主要发展目标:建立相对集中、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覆盖全盟的融资担保体系,到2015年,全盟融资担保机构达到30家,担保资金达到10亿元。

  围绕全盟"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全盟融资担保机构。一是加快发展政府财政出资控股或参股设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中的积极引导的作用。着力发展上规模的融资担保机构,侧重做好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大中型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盟注册资金过亿元的融资担保机构达到3家以上。二是大力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与农合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合作,为阿盟中小、个体工商户、农牧户和个人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三是积极引进盟外投资者以合资、独资方式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同时积极支持区内外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在阿盟设立分支机构开办业务。

来源:中国内蒙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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